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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中医学院2016年度决算的批复》(云教财〔2017〕46号)要求,现对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中医学院成立于1960年, 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08年被确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授权单位,2013年、2015年中医学、中药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认证。目前,学校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对外教育共同发展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加拿大、瑞士、韩国、泰国、越南、印尼及港台等3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学校和医疗机构建立了对外教育交流合作关系。,是云南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是我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研究基地,在民族医药理论政策研究与咨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且特殊的作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稳步推进

学校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区域高水平中医药大学的奋斗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对更名大学工作做出专项工作安排。2016年7月,云南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云南中医学院协议正式签署,得到了云南省各有关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积极的响应和支持,学校更名工作列入《云南省“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学校设置规划》。

2.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1)以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本科教学规范化水平。一是审核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教学管理,制订全日制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监控实施办法、本科教学实验校院二级管理实施细则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 25 个教学管理文件;三是专业内涵建设不断加强。新制定完成4 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申报成功4 个新本科专业;四是教材及课程建设成绩喜人;五是生源质量明显提高;六是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七是持续推进院院合一。制定印发《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深化“院院合一”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实现了学校医教编人员统筹管理,医教协同,共同发展。

2)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研究。共申报7 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6 项获得省级立项,学校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达到194 项。新增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8 个、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30个、校级中医药政策研究课题4 个。

3.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1)加大师资队伍引培力度。2016年公开招聘27 人,其中:博士/学科带头人9 人,副高3 人;硕士18 人,学校博士总数达到114 人,正高职79 人、副高职184 人。

2)师资队伍建设有成效。1名教师获国家级“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1名教师获“省贴”、1名教师获“省突”、1名教师获“云南省优秀教师”称号;新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对象2名、云南省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推荐参评“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1人、云南省国医名师1 人,云南省名中医15人、云南省荣誉名中医14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省科技厅第十九届“中青年技术和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2人、昆明市“中青年技术和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4人。遴选校级教学名师10名。

3)师资教学能力有提升。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和各类教师的培训,承办泛珠三角区域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在各类教学、临床技能大赛中我校教师共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8项,优秀奖5项。

4.学科建设和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果

1)加强学科建设力度,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新增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省级一流学科A类高原学科。完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我校3个一级学科课程建设调研、4个一级学科接受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9个“十二五”校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验收工作。

2)科技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本年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133 项;二是省级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取得重要突破,获批5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新增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获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高校创新团队和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各1个,校内遴选8个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进行建设;三是获多项科研成果奖;四是成果转化初见成效,申报专利44项,新增国家授权专利8项,开发的系列健康产品在第四届南博会、第十一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等重大盛会上展出,扩大了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

5.强化立德树人,学生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强化立德树人工作。深入开展“中国梦、云中梦、学习梦”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顺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对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考核。

2)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2 名辅导员分别被评为云南省辅导员年度人物和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辅导员、2 名辅导员在云南省第六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中荣获二等奖。

3)助困工作暖人心。完善专项助困经费管理制度,为911 名新生办理“绿色通道”,向2000 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499 名“孤儿、建档立卡户、城镇低保户”学生发放临时生活困难补助、1445 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御寒毛毯,对6767 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助,在校内设置1000 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2016 届本科生就业率为97.96%,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30 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创业平台立项建设10 个项目遴选为国家级项目。建成圣爱中医创业园和“和合屋”创业平台,被省教育厅评为“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被团中央评定为“大学生KAB 创业俱乐部”。获批“云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项目。

5)竞赛成绩喜人。学生在全国及云南省的各类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体育比赛中屡获佳绩。

6.扩大对外交流,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首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暨首届国际佤医药发展交流会”、第二届“医学人类学及医学人文研究方法”工作坊;成立了“云南中医学院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承担第十一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展,以展板、宣传片、宣传折页图文并茂的形式,全方位展示中医药特别是云南中医药以及云南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及特色诊疗方法,帮助与会嘉宾加深对中医药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展示了学校在服务我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中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2)推进校政合作、校地、校企、校校合作。新增联合专项重点项目;与省卫计委合作建设“云南省中医药大数据中心”;与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实施中药生态集约化种植项目;与科技公司共建的“云南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大健康项目,与企业共建研发创新中心;与科研机构共建学校民族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成功举办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发展论坛,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签订战略协作协议。

3)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完成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二期建设,2016年接待1.2万余人次参观和学习;参与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中医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98场;通过官微等新媒体加大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社会反响热烈。

4)职技学院功能凸显。开展云南省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医师理论培训等13 个中医药理论和技能的职业培训,培训1279 人次;完成中级保健按摩师、高级美容师职业技能鉴定;为省人社厅建设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承担云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全省中医规培公共科目理论统一考试及云南省的5 个规培基地的督查工作。

5)医疗服务能力提升。2016 年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省中医医院院诊人次112.12 万人次,增长13.7%,出院病人3.02 万人次,增长26.4%,第一附属医院省中医医院院本部实际开放742 床,滇池院区实际开放613 床。建设“五个中心”,实施大门诊战略,充分发挥针灸、推拿和治未病特色中医药诊疗技术在医院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中的作用,与301 医院、广安门医院联系点对点帮扶,并和曙光医院签署帮扶协议,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

7.学校基础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1)校区建设顺利推进。呈贡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全年完成建设投资1.03亿元。

2)扎实推进资产清查,积极高效开展设备采购。对全校资产进行清查,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均完成损溢认定,完成《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进一步落实学校资产三级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系统适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3)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账户管理,财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优化资金分配结构,适应学校的预算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加强运算执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欠费催缴,2016 年缴费率达99.24%,切实维护学校利益。依法依规做好税收日常管理和服务,规范税收优惠管理,积极适应“营改增”等税收制度的改革,实现税制转换期平稳过渡。新增“全面预算”及“合同管理”系统,升级“薪酬合一”系统,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水平。

4)其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落实国家薪酬政策;二是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三是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四是贯彻落实离退休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好离退休教职工权益;五是扎实开展审计工作。

8.进一步推进图书信息及数字化建设。

1)推进图书信息建设。继续加强纸质图书和数字资源建设,年末纸质图书总数84.74万册, 当年新增10.66 万册,电子图书171.12 万册,数据库总数46 个。全年图书借阅量达6.21余万册,网站访问量25万余次,全年资源总下载量达到1400万余次。

2)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教育部正式验收。学校VPN 远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作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系统“医教协同”的典范进行全省推广和应用。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签订了“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暨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药大数据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合作框架协议。

9.按照学校党委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巡视整改,三项治理,扶贫、统战、工会及群团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基建账务按规定采用双向逐笔并账确认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以校本部、第二附属医院(筹)和学校食堂三个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抵销内部交易后进行合并编制完整的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编办核定学校在职职工编制数724人,与上年一致。 2016年末实际在职职工699人,较上年683人净增加16人,增幅为2.34%;离休职工17人,较上年18人净减少1人,减幅为5.56%。

学校车辆编制17辆,年末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41,570.65万元,较上年的33,771.28万元增加7,799.37万元,增幅为2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78.23万元,占总收入的72.84%;事业收入9,397.95万元,占总收入的22.61%;经营收入336.54万元,占总收入的0.8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53.50万元,占总收入的0.61%;其他收入1,304.43万元,占总收入的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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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支出43,586.93万元,较上年28,968.58万元增加14,618.35万元,增幅为50.46%。其中:基本支出18,824.36万元,占总支出的43.19%;项目支出24,415.26万元,占总支出的56.02%;经营支出347.30万元,占总支出的0.80%。本年度支出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中省财政1亿元专项资金的执行以及部分存量资金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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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学校2016年度基本支出总额为18,824.36万元,较上年度15,521.48万元增加3,302.88万元,增幅为21.28%。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日常运转的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78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29%;离休费、奖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18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5,85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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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学校2016年度用于完成事业发展或专项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为24,415.26万元,较上年度12,902.63万元增加11,512.63 万元,增幅为89.2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为3,297.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51%;离休费、奖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57.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11%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3,409.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96%;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4,751.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0.42%。项目支出增幅源于省财政1亿元专项资金的执行以及部分存量资金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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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34.7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74.41%,较上年19,614.52万元增加12,820.23 万元,增幅为65.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1,73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7.83%,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797.62万元,占比为27.12%。

2)奖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3,033.85万元,占比为9.35%等。

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190.70万元,占比为16.00%。

4)房屋购建、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及债务利息支出14,708.18万元,占比为45.36%。

 2.科学技术(类)支出26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0.83%,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0.76%,主要用于离休费及抚恤金的发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总额的0.48%,主要用于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等。

5.农林水(类)支出3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专用设备的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7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7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58%;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30.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批复的口径仅为财政基本支出部分,未包含项目支出。

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22.21万元,较上年79.82万元增加42.39万元,增幅为5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0.07万元,较上年38.37万元增加31.70万元,增幅为82.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61万元,较上年29.16万元增加12.45万元,增幅为42.70%;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万元,较上年12.29万元减少1.77万元,减幅为14.40%。“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原因调整了填报口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0.07万元,占比为57.34%。本年度安排赴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及公派出国留学、出访交流等事宜,共计12个团组,累计27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1万元,占比为34.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万元,占比为8.61%。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93人、支出1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7批次70人、支出3.03万元,主要为工作咨询、业务指导、校际间学术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末,学校资产账面原值总额130,868.7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92.35 万元,固定资产89,584.64 万元,长期投资201.72 万元,在建工程12,470.93 万元,无形资产5,019.08 万元。按照《高校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2016年累计折旧21,292.46 万元,累计摊销982.03 万元,年末资产账面净值总额为108,594.23 万元,较上年末98,626.10万元增加9,968.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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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学校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4.04万元,其中货物5,352.53万元,工程393.43万元,服务488.09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我校未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相关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收入,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研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各种收入。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通过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等。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咨询、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

10.债务利息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云南中医学院

2017年9月8日


附件:云南中医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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